朝霞西路中盾能源长输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NTTZ-GC-TZ-****0828-001001-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霞西路中盾能源长输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项目名称)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朝霞西路(G345-**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通高新管审[2025]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霞西路中盾能源长输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朝霞西路中盾能源长输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区
2.3 建设内容:朝霞西路中盾能源长输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项目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长度约9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128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朝霞西路中盾能源长输高压天然气管道保护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①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独立完成管道除锈、防腐层修复、防腐层加强、黏弹体/冷缠带包覆、管道防水防护等专项作业)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合法承接本项目长输管道配套防护箱涵土建、基坑、混凝土结构、回填恢复等附属工程施工)、****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含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可独立完成天然气长输管道开挖、揭管、防腐层破除、管道本体保护修复施工),或①②组成的联合体。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处);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电子证书过期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满足);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按承担的范围提供);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满足);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标书代写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4.2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满足);标书代写
√3.4.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满足);标书代写
√3.4.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满足)标书代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满足):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标书代写
(2)根据****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含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分工与职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双方均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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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①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独立完成管道除锈、防腐层修复、防腐层加强、黏弹体/冷缠带包覆、管道防水防护等专项作业)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合法承接本项目长输管道配套防护箱涵土建、基坑、混凝土结构、回填恢复等附属工程施工)、****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含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可独立完成天然气长输管道开挖、揭管、防腐层破除、管道本体保护修复施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各方按承担的范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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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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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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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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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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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②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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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共同投标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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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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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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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规定格式填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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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按规定格式填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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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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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标书代写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标书代写 K2的取值为:95%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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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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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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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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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分 |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 |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 9 月 11 日 9 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市**区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tzqzjypt.****.cn: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1 日 9 时00分。标书代写
7.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 会(网址:http://tzqzjypt.****.cn:8090/BidOpening)。标书代写
7.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4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区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市**区金霞路555号**圆融汇1#13层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697****中心A1栋7楼 |
| 联系人:姚先生 |
联系人:尹建、陈小龙 |
| 电话:0513-****8690 |
电话:189****5357、189****7883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陈小龙 |
| 邮编:2263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211100 |
| 电子邮箱:****@126.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3-****8525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公司
地址:**市**区金霞路555号**圆融汇1#13层
联系方式:0513-****8690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