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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完成了《**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归〔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1日至9月11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科。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70-****033。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88****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邮编:538001。
附件:1.**西湾海洋文化旅游综合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2.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