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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6年8月28日公开发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比选公告》,为进一步保障本次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规范招标流程管控,现对公告中部分条款作出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告中第五条招标控制价内容“本次竣工结算审计按照《**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概)估算编制规定》(黔水建〔2012〕1号),基础收费+效益收费,其中基础收费下浮40%,效益收费3%。”现更正为“本次竣工结算审计按照《**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概)估算编制规定》(黔造价协〔2021〕10号),基础收费+效益收费,其中基础收费下浮40%,效益收费3%。 ”
二、本次更正内容为原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其余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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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源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