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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26年8月5日主持召开了****年产55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捡收报告编制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