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3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8-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0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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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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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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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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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中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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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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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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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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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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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1.转让标的为报废车辆,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具车辆注销证明,独自承担全部税费。否则,视为违约。 2.标的拉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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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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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交割 |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实物现状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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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 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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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解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 4.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解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同时交纳履约保****银行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6.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
竞价 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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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 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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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 报名 |
报名 时间 |
公告期内09:00:00至 17:00: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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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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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集团****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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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 安排 |
交易 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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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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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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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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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田经理;:181****6263 联系人:苏经理;:189****534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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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中心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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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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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