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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拆除钢结构棚建筑物的残值竞拍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6-09-01 |
| 2026-09-14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576-****5180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学校门口拆除钢结构棚建筑物的残值竞拍项目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机械设备 | 名称 | 钢结构棚建筑物 |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平方米 | ||
| 数量 | 3143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砂石物料存放 | 所在地 | ||
| 现状分析 | 拆除钢结构棚 | |||
| 瑕疵情况 | 钢结构棚基本完整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4.****学校门口拆除钢结构棚建筑物的残值进行公开竞拍,占地面积3143平方米,钢结构棚建筑物地面的水泥地不进行拆除。 5.标的位置:**区枫南路399号,****中学门口对面。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市府大道东段201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02MA29WHFT2X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4.52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首期款( 万元)(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 万元)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不超过1年)支付【对于剩余价款,转让应采取的有效措施确保价款按期收回,具体措施由转让方填写】。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周期。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分行营业部;账号:120********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置。 5.交易完成后,以签订合同作为交付依据。****学校门口拆除钢结构棚建筑物的残值竞拍。交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6.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标的在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运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移交,拆解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在此期间,成交标的由受让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8.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书代写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存放于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银行账户。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产权根据交易合同约定或转让方的书面通知进行处置。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3.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转让方来函信息为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2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联系人:许抨抨,手机号:130****1845,展示时间:2026年8月30日,展示地点:****学校门口对面。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资产交易合同》.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6-****5180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市府大道777****银行五楼510、511室 | 网址 | https://www.****.com/TZPT/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许抨抨 | 电话 | 130****1845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区市府大道东段201号1427室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