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宗璞~叶山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0377-****7687
地址:****中心南区3号楼253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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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宗璞~叶山110千伏线路工程 | **市**县 | ****公司****公司 | ******公司 | ①在宗璞22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10kV间隔一个;②在叶山11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10kV间隔一个;③**宗璞~叶山第二回11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路径全长14.2km。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2)施工噪声:各种施工机械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等。 (4)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新征占地,对动植物产生影响很小。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变电站扩建的出线间隔及架空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噪声:变电站扩建间隔主要设备及输电线路产生的噪声。 (3)水环境: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 (4)固体废物: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含油设备,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及蓄电池量。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污染 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③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④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⑤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应100%进行喷洒生物抑尘剂,通过粘**用将粉尘颗粒团聚固化,形成生物膜覆盖裸露表面,不易散落、起尘。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⑥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⑧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设置清洗点对运输车辆清洗车体和轮胎,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以减少扬尘。 ⑨若在秋冬季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县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施工时间应相应顺延。 ⑩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 (2)水污染 ①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 ②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③施工人员产****电站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④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和处置体系处理,间隔扩建无需**环保设施。 ⑤**线路塔基施工均采用商品混凝土,应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上层**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多余的泥浆渣应回运送至市政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置,施工结束后泥浆池、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③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3)噪声 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②输电线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架线安装,施工点分散,每个点施工量小,施工期短,安排在昼间施工,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③在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侧施工时,应先行在高噪声设备周边设置移动隔声屏障,优化施工布局,错开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④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⑤依法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昼间其他时段进行。如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⑥施工中运输车辆绕行道路两侧的集中居民区,如因交通问题必须经过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运输道路周边居民的影响。 ⑦输电线路施工场地应采取简易围挡,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4)固体废物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③间隔扩建及线路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 ④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植被恢复。 ⑤施工临时占地区域宜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①建设单位运行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工频电场强度以及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②相关“十五五”规划出台后严格落实规划中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2)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定期对输电线路和间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输电设备运行良好,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3)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4)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①变电站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由保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②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均无固体废物产生,输电线路检修维护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沿线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电站间隔扩建工程运营期不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不存在相关环境风险。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