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名称 | 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川MA5776)报废 | 标的编号 | 512********202604001 |
| 资产类型 | 企业资产 | 资产权益 | 所有权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 拟转数量 | 1.0 | ||
| 其他描述 | 车辆使用时间较长、行驶里程多,即使花费巨额费用维修后达到相关要求,性能持续性也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报废处置。 | ||
****
****交易所
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川MA5776)报废
为确保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受****委托拟对一台小汽车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本次处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
车辆类型 |
注册登记时间 |
车龄 |
行驶公里数 |
处置价格 |
使用性质 |
车况备注 |
| 1 |
川MA5776 |
大众 |
小型轿车 |
2011年03月17日 |
15年3个月 |
314703km |
5627元 |
公务用车 |
建议整车报废 |
| 处置标的说明 |
1、车辆使用时间较长、行驶里程多,即使花费巨额费用维修后达到相关要求,性能持续性也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报废处置。 2、车辆发动机线路存在老化现象,发动机局部渗油严重。 3、车辆内饰、座椅老化,车身局部锈蚀。 4、车辆制动效能差,行驶中转向存在自行跑偏现象。。 5、车辆的以现状公开处置,报名人自行探勘并负责,出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具体信息详见川天成评报字[2026]第0607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和川尚科司鉴所[2026]车鉴字第056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
||||||||
二、处置方式
1、挂牌期:标的挂牌处置期限为12个月,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小周期,无人报名项目自动滚动挂牌(说明:挂牌期即为报名期)。
2、挂牌竞价说明
(1)挂牌竞价:报名人从挂牌底价开始报价,以高价者得;如无人报名或无人报价,该项目流标,在网络竞价结束后自动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循环开启报名(遇节法定假日除外)。
(2)竞价规则:本次挂牌竞价采取正向阶梯竞价方式,竞价时间6小时。【注:竞价结束前1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顺延1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1分钟内无人出价)。】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首次公告报名从2026年8月31日9时00分后至2026年9月11日16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网站名称:**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nccq/),先在网站注册账号,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
3、本次报名仅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报名人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次网络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报名参与。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核
1、项目挂牌期内,报名人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2、报名咨询:王老师 028-****6169 173****7657
六、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 562.7 元;
2、缴纳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报名人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须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报名结束当天在16:00到账时间为准),缴纳后视为报名成功。
3、缴纳账号:报名人通过报名审核后,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保证金虚拟账号,不同的项目生成虚拟账号不同。
4、保证金应使用网银转账、扫码支付的方式缴纳,挂牌期最后一天请勿使用扫码缴纳交易保证金,扫码支付会出现延时到账,容易出现报名不成功。
5、保证金结算:
(1)未中标报名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2)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与在和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完成车辆报废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6、成交公示结束后,如竞得者无故放弃竞得资格,未履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手续,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处置价款支付方式
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完成缴款。
八、交易机构服务费
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并上传合同后,交易平台直接从竞得人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按照成交总额1%(百分之一)的交易服务费,单宗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则按照最低300元/宗收取。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公开处置,出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应慎重决定报名行为,一经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悉、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已知、未知瑕疵。意向竞价人应实地踏勘看样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价的,视同已确认标的实物现状,相关风险及责任自行承担。竞价结束后,交易机构及出让方不再受理任何针对标的物瑕疵的抗辩、异议及索赔要求。
2、竞价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若非上述资质企业参与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本标的为报废车辆,中标人须于车辆现场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车辆通过拖车方式转运至具备合法资质的报废拆解机构完成报废注销手续,严禁车辆上路行驶,违规上路产生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等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办结后,中标人须及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全套资料提交出让方备案查验、核验归档。
5、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本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出让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处置或撤回处置行为。
7、处置标的以现状处置和移交。标的成交后应由受让人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点办理移交,标的物损毁、运输安全、交通违法、安全事故等所有风险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车辆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纠纷均与出让方无关。
8、处置标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我所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完好程度、可用性等)承担责任。
咨询看样电话: 028-****8816
**农交所纪检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28-****0080
附件: 川天成评报字[2026]第0607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和川尚科司鉴所[2026]车鉴字第0569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