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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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关于第二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5年12月2日作出(2025)闽01破申5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力创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4日作出(2025)闽01破申558号决定书,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为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力创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胡斌,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9号**大厦17层72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物业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公司上述情况,参与本次审计机构的申报,并提供如下主要工作: ****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债权情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于合同订立一个月内形成审计报告;对申报债权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以及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 ****公司可能涉及的《破产企业法》相关问题,如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行为;债务人的出资人是否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等事项出具专项审查意见。中选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二)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法院****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服务,其机构,****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审计机构名册; (五)拟参与审计工作的工作人员无不良记录,且5年内具有破产清算审计服务或强制清算审计服务的业绩。 三、申报材料 (一)审计报价书。至少应包括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审计人员的资质,参与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金额,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协商),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项目并出具报告时间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审计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3.不擅自更换团队核心成员: 4.****法院****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服务,其机构/****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5.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六)提供审计机构自2026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委托提供审计服务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 如贵****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审计服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寄送上述材料,管理人将综合审查报名材料,根据各机构资质条件,业绩表现,报价方案等情况。管理人将根据《**地区破产案件管理人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工作指引》所确定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人民法院批准后正式签订聘请协议。 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15日。 2.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审计报之内。 3.管理人需要先行募集相应的审计费用,若是在审计机构选聘确定后,管理人尚未能募集或者解决相应审计费用,将可****公司审计工作。 4.审****公司财产处置完毕,****人民法院批准之后予以支付。 5.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名方式 请在2026年9月15日前将签章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省**市**区浦上大道272****广场A2-21****事务所,何律师收,联系电话:183****7008,请在快递单上注明“力创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报名材料”字样,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请在2026年9月15日前将盖章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盖章电子版,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均应于2026年9月15日前送达管理人,否则不视为有效申报。 ****管理人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