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6-2027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做出更正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中详细评审的:标书代写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 (11.0分) |
1.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且正高级职称(环境类),并且担任过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负责人至少3个及以上,得3分。不满足其中任何一条的不得分。 2.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环境领域相关专业人员,每个人员得1分,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满分8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复印件、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
更正为: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 (11.0分) |
1.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且正高级职称(环境类),并且担任过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负责人至少3个及以上,得3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与供应商业绩重复,重复此处不得分)。不满足其中任何一条的不得分。 2.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环境领域相关专业人员,每个人员得1分,一人只计算一次得分,满分8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复印件、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3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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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路6号
联系方式:020-****0873
名 称:****
地 址:**市**区曙光路27号盛美大厦3楼305室
联系方式:020-****9979
项目联系人:林俊文
电 话:020-****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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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