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服务期限(年) |
| ****(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区块东六**段77****科技城六期B43、B44栋1408(牵头方)、**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69号4501办公(成员方) | 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中标人名称 | ||||
| ****(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团民(组长)、谭继平、曾卓、彭丹、李秀兰、张少群(业主评委)、李应龙(业主评委)
六、中标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 1 | ****(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 94.28 |
| 2 | ****集团****公司(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 84.07 |
| 3 | **市金辰****公司 | 63.79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9000元,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招标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投诉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审得分 |
| 1 | ****(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 94.28 |
| 2 | ****集团****公司(牵头方)、****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 84.07 |
| 3 | **市金辰****公司 | 63.79 |
| 4 | ******公司 | 54.70 |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政府二办八楼
联系人:沈冰洁
电话:0731-****69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坡西路长房时代国际写字楼五楼
联系人:陈超、郑成、于媛、胡立
电话:0731-****5508、185****3955
十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机关纪委及城四区(**区、**区、**区、****政府指定的监督部门
监督人:谭旺曦
监督电话:0731-****6529
监督范围:从招标公告公示至项目合同签订全过程监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