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街道)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街道)(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遗: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而打分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请问打分业绩时间是近三年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为准,还是2022年1月1日以来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以2023年1月1日以来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的扫描件,请问:由市级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等验收证书否满足本条款业绩材料要求请招标人予以明确答复;
答:如原业绩招标人为市级及以下单位,提供市级竣工验收报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遗部分:
1.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编制说明已重新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2.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中“4.择优的标准:(1)(2)(3)。”修改为“本项目定标要素优先顺序如下(1)(2)(3)”
3.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修改为“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标书代写
4.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附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在原联合体中所承担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街道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33****44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负责人:周淑娟
电 话:0563-****010、181****9012
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