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聚氨酯树脂、0.6万吨水性色浆扩产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建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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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71273P陈华
陈志华**省**市**市
**省**市**市梅城镇姜山路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万吨聚氨酯树脂、0.6万吨水性色浆扩产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省**市**市 梅城镇姜山路2号
经度:119.454210 纬度: 29.525990****环境局**分局
2023-09-08
杭环建批〔2023〕066号****
2025-06-131800
215****
913********071273P******公司
****0103MA27XQEP1E******公司,****公司
****0114MA2KL9Q2X3,****0182MAC7G7KB932025-09-19
2025-09-232026-07-22
2026-07-312026-08-28
http://www.****.cn/?13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万吨聚氨酯树脂、0.6万吨水性色浆。先行建设年产17100吨聚氨酯树脂。
本次为先行验收,建设规模未超出环评及批复量。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溶剂型聚氨酯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将聚酯多元醇、DMF、丁二醇、乙二醇等原料泵入PU浆料釜,加入抗氧剂)-预聚合(泵入MDI、催化剂开始反应)-扩链(泵入乙二醇和1,4-丁二醇、新戊二醇、乙醇胺、1,6-己二醇等,继续反应)-链终止(反应釜内物料粘度增长至一定粘度时,往反应釜泵入少许乙二醇终止反应)-粘度整合(通过泵输送溶剂(溶剂为DMF、甲苯、乙酸乙酯、丁酮)到反应釜,调整粘度)-过滤、包装(物料冷却至常温后,经密闭过滤器过滤后包装)。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设一套RTO废气焚烧设施,专门用于处理聚氨酯生产线高浓废气,在RTO前设置二级水喷淋,用于含DMF废气预处理;另外,**设两套除尘设施,分别用于处理聚氨酯生产线和水性着色剂生产的粉尘。同时,本项目对现有罐组一废气处理设施由现有一级活性炭吸附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实施后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如下:聚氨酯生产线含DMF废气经二级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该生产线其他高浓废气一起经RTO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该生产线低浓包装废气和水性着色剂生产线有机废气一起依托现有设施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脱附焚烧后排放;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罐组一、罐组三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罐组二废气接入RTO焚烧处理。 2、废水:废水处理依托厂区已批在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该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进行提升:新增高浓废水调节池+催化内电解池,用于低浓含醇废水的预处理,另外在综合调节池之后增加混凝沉淀池。****设备处理工艺为“高浓废水调节池+催化内电解池+综合调节池+混沉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气浮池”。 3、固废:危废暂存依托企业现有危废仓库。1、废气:聚酯多元醇中间品生产线和水性着色剂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配套除尘器未建设。实际先行建设内容废气处理工艺如下:聚氨酯生产线含DMF废气经二级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该生产线其他高浓废气一起经RTO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该生产线低浓包装废气依托现有设施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脱附焚烧后排放;罐组一、罐组三呼吸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汇总至1根排气筒排放,罐组二废气接入RTO焚烧处理。 2、废水:①由于自产聚酯多元醇生产设备未建设,因此实际暂未产生低浓含醇废水,所以针对低浓含醇废水处理的“高浓废水调节池+催化内电解池”暂未建设。③已建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主要变化为将环评中气浮池调整到调节池之后,并将原“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改为包含两级A/O和集成生物膜池的强化集成生物处理池,整体上变动后生化处理系统较环评有所提升。 3、固废:危废暂存依托企业现有危废仓库。
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有调整,根据非重大变动分析报告,变动后生化处理系统较环评有所提升。其余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2.71 0.092 3.504 0 0 2.802 0.092
1.356 0.046 1.753 0 0.2 1.402 -0.154
0.135 0.005 0.175 0 0.02 0.14 -0.015
0 0 0 0 0 0 0
0.407 0.014 0.526 0 0 0.421 0.014
0 0 0 0 0 0 0 /
0.013 0.065 0.409 0 0.065 0.078 0 /
0.213 1.905 5.296 0 4.406 2.118 -2.501 /
1.781 0.034 2.694 0 0.451 1.815 -0.417 /
4.606 1.55 11.379 0 3.432 6.156 -1.88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区污水站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协议值。 企业实际拟建设1套废水处理能力为160t/d的废水处理设施,该污水站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建设并验收一期处理能力为100t/d的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池+强化集成生物处理池(两级A/O+集成生物膜池)”。 验收监测期间,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总磷、总氮、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甲苯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与**市****公司签订的纳管协议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现有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从严。DMF参照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依托现有。废气经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监测2天,每天3次(臭气浓度4次)。监测期间,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N-二甲基甲酰胺(DMF)排放浓度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2 DA002储罐呼吸废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N’N-二甲基甲酰胺(DMF)参照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 监测2天,每天3次。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N-二甲基甲酰胺(DMF)排放浓度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 DA003危废库废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依托现有。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监测2天,每天3次(臭气浓度4次)。建设监测期间,危废库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4 DA004污水站除臭设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依托现有,采用氧化吸收+碱吸收处理工艺。 监测2天,每天测4次。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站除臭设施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5 DA006RTO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DMF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套RTO设施,聚氨酯生产线高浓废气、罐组二呼吸废气经水喷淋+RTO处理后高空排放。 监测2天,每天3次(臭气浓度4次)。监测期间,RTO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N-二甲基甲酰胺排放浓度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等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实际与环评一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高于10dB(A)(即6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要求对污染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体系。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的防渗防腐工作基本符合环评要求,也按环评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并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暂存依托企业现有危废库,企业目前在甲类仓库一内设置一个危废库,危废库面积 248m2。 实际与环评一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从生产、贮运、危废暂存等多方面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配备相关应急**,切实减少环境风险。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废水收集依托企业现有已建的一个950m3的事故应急池和2只400m3事故应急罐。企业已按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备案(备案号:330182-2024-14-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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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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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污染物需区域削减替代量为:CODcr 0.200t/a、氨氮0.020t/a、VOCs 3.432t/a、颗粒物0.451t/a、SO2 0.065t/a、NOx 4.406t/a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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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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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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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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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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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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