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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1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6-08-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5-****349 传真:0415-****349
邮编:118009
联系地址:**市**区银河大街102-5号
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
| **区**路10-5号 | **** | **喜尔****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用地面积约5000㎡,建筑面积1300㎡,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租用的现有闲置厂房作为铸造车间,建设铸造生产线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生产黑色金属铸件4300吨、有色金属铸件700吨。本项目不设供暖设施,无锅炉。 | 1.废气:(1)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酚、甲醛,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20m排放筒排放;(2)厂房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采用封闭车间处理。 2.废水:生活污水(pH、SS、COD、NH3-N、BOD5、TP、TN),经化****园区****处理厂;中频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运行噪声,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熔炼浮渣、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含浇注体)、金属屑、废型壳、废砂、废钢丸、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打磨灰、废磨片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妥善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