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对涉及**市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中,已达到销号条件的1件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3-****2003。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达到销号条件信访件清单(**市)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达到销号条件信访件清单(**市)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 1 | **** | **市**市濮院镇永乐村**桥下的河道、永越村金塘桥下河道存在河水发黑发臭问题,存在雨污混排现象,影**质。 | 基本属实 | 1.濮院镇实施水生态改造提升及引水净化一期、二期工程,对竹西桥港、金塘浜进行拦坝施工,导致河水不流通。 2.竹西桥港河道附近小区存在雨污串管混流现象,检查时处于水草养护期,无河水,未进行采样检测。 3.金塘浜河道附近小区存在雨污串管混流现象,采样检测报告显示,金塘桥处水质为劣V类。 | 1.2024年7月完成竹西桥港沉淀淤泥的清淤、消毒、改良工作,拆除溢流坝恢复河道畅通;2025年1月完成竹西桥港9个问题排水口的截流井改造,将混排污水截流到污水管网,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2026年8月完成阳光花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并对阳光花城及凯旋路临街店面雨污混排问题实施整治,投入资金4300余万元。 2.2025年1月完成金塘浜沿河9个问题排水口截流井的调试工作,并完成水生态工程改造;2025年12月完成永越新村雨污管网整治改造工程,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 3.落实村社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进一步强化河道巡查工作力度,对巡查发现的2个河道问题落实整改。同时持续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和定期水质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情况及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4.对镇区河道雨污混流排放口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红晓新村、新苑小区纳入雨污管网改造提升计划,并已于2026年1月进行入工程实施阶段,计划10月完工,拟投入50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