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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市排浦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31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31日 时效性:有效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市排浦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排浦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
二、项目概况
**市排浦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拟用海区位于于**省**市排浦镇**村北侧海域,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海水取水系统(海水取水头及取水管线)、供水管线系统(包括陆域取水井及供水主干管)两部分,涉及用海部分为海水取水系统(海水取水头部及取水管线)。海水取水系统由海水取水头部 1 套及一根 DN3000、长 1.5km 的取水管线组成,其中海域段长度为 1.3km;供水主干管采用 DN1000 至 DN2200 的管道,总长度为 8.12 公里。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和取、排水口,项目申请用海面积3.191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15年。项目不涉及海岸线。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市****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大学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市排浦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571799)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2616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