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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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市和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情况,我府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位于**市**区**镇五海村17组的集体土地共2.4759公顷,具体征地范围以用地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集体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作为武华大道与**南路交叉口东南面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单位:公顷
| 被征地单位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计 |
| **市**区**镇五海村17组 | 2.4759 | 0 | 0 | 2.4759 |
| 合 计 | 2.4759 | 0 | 0 | 2.4759 |
四、征地拆迁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
按照《****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6〕3号)的有关规定计算。
单位:公顷、万元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区片 | 征地地类 | 征地面积 | 综合地价标准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合 计 |
| (公顷) | (万元/公顷)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市**区**镇五海村17组 | 三 | 一般农用地 | 2.4759 | 135 | 133.6986 | 200.5479 | 334.2465 |
| 合 计 | 2.4759 | 133.6986 | 200.5479 | 334.2465 |
(二)青苗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费
按照《****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3〕3号)的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
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6〕4号)、《****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3〕3号)规定的有关标准另行计算。
(一)按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量计算安置补助费,由各村组用来发展第三产业、安置被征地单 位群众生产、生活。
(二)采取货币补偿安置。
六、社会保障
按照《**壮族自治****保障厅、国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5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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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