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26年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大学2026年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学2026年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被质疑人:****大学

地 址:****岸区学府大道19号厚德楼

被质疑人:****

地 址:**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502室

质疑人:****大学2026年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地 址:**市**区和盛镇和正街41号附44号1栋1单元1层44号

四、质疑提出及答复日期

提出: 2026年8月27日

答复: 2026年8月31日

五、质疑事项及答复

质疑事项一:

质疑事项1-3详见质疑函


答复:

质疑事项1-3项属于贵单位第一次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内容,采购人已对相关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且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也发布了澄清文件一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之规定,若贵公司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财政局提起投诉。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二:

质疑事项4详见质疑函

答复:

1.研究生录播教室“4K录播主机”、“录播主机”、“录播**管理平台”排他性问题的回复

采购人现有奥威亚录播设备为已常态化投入使用的信息化资产,现有录播**管理平台主要服务本科常态化教学,已形成成熟的本科课程**存储、复用与教学管理体系。本次招标项目核心服务主体为研究生教学与科研培养,补齐研究生高阶教学、学术实训、科研归档的数字化短板,将研究生录播教学**纳入全校统一录播管理体系是采购人客观存在的建设需求。

项目所列“4K录播主机”“录播主机”“录播**管理平台”等技术参数,设置初衷仅为适配采购人本硕全学段教学刚需:一方面兼容纳管采购人现有录播设备与历史本科教学**,保障校内原有教学成果延续、日常教学督导、课程评审工作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精准匹配研究生学术研讨、科研实训、高端学术讲座、课题辅导等高阶教学场景,满足研究生教学过程溯源、学术成果归档、科研**沉淀的专属育人需求,支撑采购人本硕贯通式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并非针对奥威亚品牌定制私有参数、专属技术或排他性条款。

所采购设备在确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前,采购人已进行了市场调研,所设置的技术参数市场调查满足三家及以上品牌。在收到质疑函后采购人再次核实,**范围内满足所质疑的技术参数的产品厂家有三家及以上,如4K录播主机(中广上洋Superstudio SC1、奥威亚 AE-A6H pro、青鹿QL-LB04等品牌均能满足该项产品技术参数设置)、录播主机(中广上洋Superstudio SC2、奥威亚 AE-E4H pro、青鹿QL-LB01等品牌均能满足该项产品技术参数设置);因此该部分产品技术参数设置不具备指向性和排他性,市场竞争充分,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学校信息化既有现状设置“接入现有录播平台”、“**录播**管理平台”两种实施路径,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实施成本,选择对自身更有利、实施更便捷的方案,项目并未强制要求对接奥威亚,不存在指定品牌情形。两种建设路径均设置系统对接业务要求:****学校现有录播设备,同时完成与统一身份认证、在线学习平台、教务系统、班牌系统、企业微信等多业务系统对接,该对接要求面向所有投标人,并非针对特定厂商设置。招标文件未限定品牌、未限定特定供应商,两种路径执行完全一致的评审标准。如若针对其中某一条建设路径设置成本兜底或者评审上的倾向性待遇,反而会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

本项目预算已覆盖方案开发、适配对接、调试集成等为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系统适配开发的工作量、实施成本,属于投标人投标阶段应当开展现场踏勘、需求研判,自行评估承担的商业风险。项目更正公告一号已明确“学校免费提供对接文档,由中标人完成对接”,已消除投标人获取接口资料的信息壁垒。由采购人免费提供对接文档、投标人自主评估报价是系统集成领域最常见、最经济、最可控的做法。系统对接、调试等实施工作对应的相关成本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综合测算后计入投标报价,该要求平等适用于所有潜在投标人,是政府采购项目通行做法,不存在设置隐性投标成本的情况。

中标人应对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可用承担合同责任。****学校已有资产,原厂商与本项目无合同关系,采购人无权在本项目中要求原厂商奥威亚完成适配对接工作。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原厂商与中标人开展必要沟通配合,为中标人系统对接工作提供协助,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2.图书馆“信息发布平台并且对接”排他性问题的回复

采购人已在本项目更****图书馆“信息发布平台并且对接”的功能要求:信****学校现有信息发布设备(**校区9个和茶园校区10个),实现信息发布平台统一控制管理不同系统架构的播放终端设备(支持X86 windows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系统、Android操作系统);信息发布平台必须能实现信****图书馆人脸门禁系统、金盘系统对接。能实时显示以下内容:显示今日实时到馆人次数,今年到馆总人次数,各学院到馆人次数,每年总体到馆人次数等信息。对于图书馆信息发布平台的品牌未作任何限制,能够实现信息发布平台的功能即可。这些功能需求是基于采购人的实际应用场景、便于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而拟定,不存在排斥任何投标人,不存在有隐形陷阱的情形。

采购人**、****图书馆皆属于本次信息平台采购范畴。其中,****图书馆信息发布平台使用近10年,****图书馆目前没有信息发布系统,但后续也需纳入统一管理。采购人****,学校备有专线,中标人只需完成需求功能的技术实现。

3.博智楼7200报告厅“物联网数据管理主机”排他性问题的回复

采购人前期其它项目建设了统一管控的物联网管控平台,属于校园智慧化建设既有资产,本次招标物联网数据管理主机需实现与现有校园已有平台数据互通、业务联动,保障全校物联网设备统一管控、数据统一归集,是满足校园日常运维、安全管理、数字化监管,避免信息孤岛的必要功能需求,并非刻意设置排他性条款。

采购人免费提供已建成的物联网管控平台的标准、完整对接技术文档,已最大限度降低投标人对接门槛;物模型资产套件、平台无缝对接,是实现设备数据上报、指令下发、状态监控等基础运维功能的必备配置,属于智慧物联网设备接入现有平台的通用技术要求,不属于定向定制化开发内容。

市面上主流物联网中台设备均可依据公开技术文档完成北向上层平台标准化适配对接,不存在仅单一厂商可实现对接的技术壁垒,未限制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该功能要求是保障校园既有平台正常运行、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的合理约束。

本次招标所有技术参数均围绕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求设置,经调研,满足本项目上述参数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如HARERTERHRT-DT1000、TESLARIAEMC-ENYA、WISTEMAUDIOWA-C100等,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4.针对验收方式的回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三)验收方式”要求中标人到货时随货提供“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系项目到货验收、合同履约阶段,并非投标、评审阶段资格条件、评审实质性否决条款,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提交任何检测报告,不存在将履约义务前置为投标门槛的情形。第三方检测报告是中标后货物到货、履约验收环节的履约佐证材料,约束对象为中标后的合同履约行为。

本项目采购标的总预算金额336.5781万元,采购标的种类、数量众多,直接关系到采购人两****实验室、录播教室、图书馆等重要教学场所的教学科研工作与财政资**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采购需求需要保障到货实物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合同技术参数完全一致,降低履约风险。

本项目招标文件针对设置了出厂核验、到货验收、设备测试验收、最终验收四道相互衔接的验收程序,其中“设备测试验收”环节由采购人需求部门牵头组织的现场通电实测,要求在实际使用中测试设备所有功能并出具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只是“到货验收”环节的一项形式佐证,用于事先核验到货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规格参数与合同及招标文件是否相符,与现场实测功能并行,而非以检测报告替代现场验收。

一体机设备包含“4.整机屏幕色域覆盖率(NTSC)≥90%;在sRGB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1.0,当检测到触控笔笔尖接触屏幕时,自动进入书写模式,书写延迟≤15ms,钢化玻璃表面硬度≥9H”等多项量化性能指标。录播设备包含4K录播主机“ AI 识别、多流声画同步≤100ms”;4K云台摄像机“支持≥1/2.5英寸CMOS,800万以上有效像素;支持≥20x光学变焦镜头,≥10x数字变焦”;录播主机“音视频延迟及同步单向延迟≤500ms,音视频不同步时间≤ 100ms;支持双向互动时在2Mbps带宽下可实现1080P@30FPS\1080P@60FPS画质,同时在互动总丢包率≤20%的网络环境下,音视频清晰连贯;”教师跟踪摄像机“ CMOS≥1/2.5英寸,≥207万有效像素;支持≥20x光学变焦镜头,≥10x数字变焦”;学生摄像机“传感器类型:CMOS≥1/2.5英寸,采用逐行扫描,有效像素不低于1000万;最大水平视场角≥84°,最大垂直视场角≥52°”等多项量化性能指标。显示安全卫士设备包含“终端应具备AI智能检测审核能力,提供不少于6TOPS算力。支持多类型媒体格式审核,涵盖主流图片、视频、文档文件全格式内容检测。终端支持对Android、windows、Linux、IOS、统信UOS、银河**、欧拉、鸿蒙等国内外主流操作系统输出的画面内容(含画中画、弹窗、弹幕)全面检测审核。”等多项专业性能指标。

以上技术指标仅依靠现场通电实测,无法完成关键技术参数客观、可溯源核验。要求一体机、录播主机、摄像机、安全卫士等核心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到货验收佐证,目的解决部分技术参数仅凭现场肉眼、简易通电无法完整核验的问题,防范实物降配,适配采购人多校区多部门、设备品类多、批量大的项目特点,也是采购人落实财政资金绩效、履约质量管控的合理需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预算包含完成本项目所确定的所有内容和要求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项目验收要求属于合同履约商务约定,在招标文件完整公开,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即可充分预判履约成本、工期风险,投标人可结合自身供应链、供货能力自主判断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仅要求机构具备合法资质,未限定任何特定检测机构、未要求原厂独家送检,任何具备对应产品检测范围的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均予认可,市场可选范围广,该要求平等适用于所有投标人,不存在差别待遇,不存在即便设备硬件本身满足使用也无法获取检测报告的情况。

综上,该验收条款是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及技术复杂度制定的合理质量管控要求,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情形。

因此,质疑事项4不成立,采购人对质疑事项内容不作修改。


六、附件
**蓉城****公司质疑函(附快递单)_****0827_145440.pdf

****

2026年8月31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