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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命健康城第二框绿化水系工程追光步道灯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生命健康城第二框绿化水系工程追光步道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前询价。
一、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约定事项
1.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1)采购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函)后,30天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全部设备(材料)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对合同中所有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合格(采购方签署到货验收合格报告)后,30天内向供货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即本次支付30%)。
(3)全部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完成,系统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即本次支付30%)。
(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质保期)且无质量问题、无违约情形后,采购方于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3.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询价报价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4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市林洋路500****集团货架,联系人:黎朋,联系电话:0513-****1334。电子版资料同步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qq.com和****@126.com。
4.其他:
(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
(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
(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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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