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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垌心江上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壮****设计院编制完成,并经******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经******公司评审通过的《**县垌心江上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黎村、庞村、东**。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针对**县黎村、庞村、东**等片区有污水散排汇入垌心江,污染河流的问题,拟开展截污管线铺设完善工程。对**县黎村、庞村、东**等片区污水散排口进行截污纳管整治,**截污主管约12.73km、配套接户管、截流井、检查井、支护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其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54.1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3742.69万元,占总投资80.42%;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6.66万元,占总投资12.17%;基本预备费344.75万元,占总投资7.41%。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专项资金3723.00万元(占总投资80%)和地方财政配套931.10万元(占总投资20%)。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的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详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