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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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项目编号: | **** | | 产权类型: | 林木所有权 | | 流转方式: | 转让 | | 乡镇(街道): | 安凌镇 | | 村(社区): | | | 组别: | | | 公示日期: | 2026-08-31 | |
| 登记日期:2026-08-13 | | 所有权人:****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 项目描述:1、本次采伐销售权转让山场为****场部管护站联**场,采伐证号:**县林采字[2026]278、279号,共2个作业小班,采伐面积约133亩,蓄积约2583立方米。其中:杉木约2554立方米。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受让方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 | 交易面积: 133.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133.00亩 | | 项目位置: | | 项目四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树种组成: | | 主要树种:杉 | 平均树龄:30年 | 株数:万株 | | 平均树高:米 | 平均胸径:厘米 | 蓄积(材积)量:2583.0立方米 | | 附属设施: | | 项目用途: | | 补充说明:① 受让方参加竞标前应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充分评估确认。受让方提交保证金报名****林场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充分评估,且对资产评估值与山场林木现状存在的差异无任何异议。 ② 受让方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后,须按采伐证期限在2026年12月 31日前完成全部倒桩作业,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木材、器材清运。为保证受让方按时交还山场,要求受让方质押 2 万元按时作业保证金,受让方按时交还山场,所交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否则****林场的生产损失。 ③ 主伐山场四至标记边界清晰,林场可提供采伐小班定位图,严禁越界采伐。山场边界不清楚的,****林场现场指界。受让方采伐时发生越界滥伐、失火、损坏他人资产等行为,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 受让方若需开设运输便道,需自行编制或聘请资质单位对运材道、水保措施等进行设计、测绘便道矢量,林场仅协助审批。受让方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联系协商解决开路事项,需临时占用土(林)地赔偿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受让方木材途经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其投资方协商解决。在山体上修建的运材便道,采伐结束后归山场权属人所有。 ⑤ 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标的,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域生产的木材。受让方施工必须督促员工安全规范作业,必须为所有员工购买工伤及意外保险,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 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款,与林场签订成交合同;逾期未交清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损失费用。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 | | 使用权人:****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国有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法人):童其刚 | | 联系电话:138****0180 | | | | | | | | 标段编号:1 | | | 标段描述:土峰鱼弓形59亩,洪家窑74亩 | | 交易面积: 133.00亩 其中: 商品林 133.00亩 | | 数量: 株数万株、蓄积(材积)量 2583立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130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642800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自由竟价期: | 2026-08-28 14:00 ~ 2026-08-28 16:00 | 出价延时: | 300秒/次 | | 底价: | 642800.00元 | 加价幅度: | 2000元 | | 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 | |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2026-08-28 | | 成交人:**** | 成交价:小写 904800元 | | 补充说明:① 受让方参加竞标前应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充分评估确认。受让方提交保证金报名****林场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充分评估,且对资产评估值与山场林木现状存在的差异无任何异议。 ② 受让方取得林木采伐销售权后,须按采伐证期限在2026年12月 31日前完成全部倒桩作业,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木材、器材清运。为保证受让方按时交还山场,要求受让方质押 2 万元按时作业保证金,受让方按时交还山场,所交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否则****林场的生产损失。 ③ 主伐山场四至标记边界清晰,林场可提供采伐小班定位图,严禁越界采伐。山场边界不清楚的,****林场现场指界。受让方采伐时发生越界滥伐、失火、损坏他人资产等行为,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 受让方若需开设运输便道,需自行编制或聘请资质单位对运材道、水保措施等进行设计、测绘便道矢量,林场仅协助审批。受让方自行与山场所属村组联系协商解决开路事项,需临时占用土(林)地赔偿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受让方木材途经第三方修建的集材道路,须分摊修路投资成本,具体数额与其投资方协商解决。在山体上修建的运材便道,采伐结束后归山场权属人所有。 ⑤ 受让方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标的,不得利用中标木材指标收购非中标区域生产的木材。受让方施工必须督促员工安全规范作业,必须为所有员工购买工伤及意外保险,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 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款,与林场签订成交合同;逾期未交清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损失费用。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款后,林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山场拔交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