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6年8月31日委托****承担 **县塔尔乡玉石2号矿开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塔尔乡玉石2号矿开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玉石2号矿开采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量(KZ+TD)为:矿石量5131吨,玉石量864吨;**生产区总作业面积约45000m2,用于建设露天采场2处、建设采装及机械作业平台4处、建设排土场1处、建设废石临时堆放及综合利用区1处、建设原矿临时堆场1处、建设原矿分拣作业场1处、建设机械设备停放及维修作业场1处;**生活区总建筑面积约4000m2,用于建设办公及生产管理用房、职工宿舍等生活服务用房、生产库房及备件仓库。
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常经理
建设单位地址:******县奥达艾日克村5组005-101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5****26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地址:**高新区(**区)**中路1555号高新万科大厦S9#综合楼17层170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邵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15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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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