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共体顺河分院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1日 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医共体顺河分院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描述: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1 一类医疗器械:无需; 2.2 二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与采购的医疗器械类别保持一致,《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监局2021年第86号)产品除外); 2.3 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所响应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描述:提供以下材料: 1、产品注册与备案:1.1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1.2二、三类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生产: 2.1 若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2.1.1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1.2 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若为委托生产的,须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资料如下: 2.2.1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 2.2.2 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3 除上述资料外,同时还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协议(若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文件中有体现,可不提供此协议)。。
时间: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财政局投诉电话:0832-****730。
****财政局地址:**市**区大千路466号。
****财政局邮编:6411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兴盛路709号
联系方式:0832 -****660
名称:****
地址:**市**区眺洲路258号9幢1楼2号
联系方式:0832-****733
项目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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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