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三)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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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小水渼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县草海镇麻地箐村附近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龙慧****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额定容量35MW(AC),组件安装容量为42.042MWp(DC),共建设10个3.5MW光伏发电单元,安装650Wp单晶硅N型BC双面双玻组件64680块、额定功率320kW组串式逆变器110台、3600kVA箱式变压器10台,容配比为1.19。光伏组件采用光伏组串直流光伏电缆连接至逆变器,逆变器通过电力电缆连接至箱式变压器,拟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现有的松**庄220kV升压站,最后一同送出至羊**并网。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35kV集电线路,松**庄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另行核准,松**庄220kV升压站已建成。项目总投资13924.18万元,环保投资164.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麻地箐村,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主要污水为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道路改扩建、支架及箱变基础、组件设备安装等机械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同时地表开挖、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的影响及水土流失。
运营期:****电站运行期间除每1年/次使用水车运水产生的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外,无其他废气产生。运行期由松**庄升压站统一调度巡检人员。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水环节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光伏板区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太阳能电池组件、箱变检修废油、巡检人员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2)对场内碎石路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日约4~5次,遇大风起尘天气,还应增加洒水频率。

(3)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4)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5)场区地处山坡位置,风速较大,在晴天容易产生尘土飞扬。为抑制尘土飞扬和降尘,对钻孔作业面及箱变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6)施工场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负责逸散性材料、渣土、裸露地面的遮蔽、覆盖和洒水作业。

(7)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防止高速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8)施工方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科学施工。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不在施工现场对运输车辆及施工机具进行冲洗。

(2)项目施工尽量避开雨季。针对改扩建道路进行边沟修建,沟尾设沉砂池处理雨季径流。

(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在施工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工程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机械同时使用的频次,尽可能采用交互作业,减少施工时间。施工期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周边居民。

(3)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根据作业半径及现场条件,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避免长期作业。

(4)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

(5)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做好项目区内土石方调运平衡;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

(2)项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

(3)施工期生活垃圾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交项目所在地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理。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严禁施工现场有遗留固体废物。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1生态避让措施

(1)项目箱变和光伏桩基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

(2)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3)项目的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检修道路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mm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mm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4)用地范围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城镇开发边界、耕地林地后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不涉及坡度大于40度区域。

1.2生态减缓措施

(1)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施工临时占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草垫、钢板垫),减少植被影响。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控制好占地面积和范围,保护原始地貌和植被。

(2)项目光伏阵列建设除桩基外,地面不做硬化;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高于最高水位0.6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设计架设。

(3)施工期土石方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不留松石土,对土石方临时堆放地进行遮盖处理,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和扬尘扩散,要做到少取土,少弃土,最大限度减少临时用地。

(4)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减少堆土裸露的时间,以避免因降雨直接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场地内应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5)光伏阵列等工程未占用区域的植被应保持原状,其他不适合种植的区域应进行生态恢复。光伏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控制好占地面积和范围,保护原始地貌。

(6)施工期禁止对利旧道路进行开挖、扩宽、改造。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

(7)选用乡土草种、低矮乡土灌木实施植被重建,裸岩区域以自然封育为主、辅以局部生态修复,逐步恢复区域原生草地、岩生植被群落。

1.3修复与补偿措施

(1)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需全部拆除,对于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对可回收**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2)施工临时道路生态恢复应清除道路表层的碎石压盖,并平整路面坑凹、边坡坡面。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要求使用项目的临时用地,做好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4)对施工期临时占用的道路进行生态恢复时,需在表面铺设一层20~30cm厚的表土,覆土不宜碾压,覆土完毕后,采用乔、灌、草的结合方式购买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植物的成活率。

1.4管理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在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3)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4)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5)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及其附近森林**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1.5监测措施

(1)施工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施工完成后对扰动区域实施植被恢复,开展恢复效果监测评估,确保达到环评规定标准。

(3)项目运营阶段跟踪监测鸟撞情况及板下植被状态;出现大范围鸟撞、植被非正常枯萎时,组织专家研判,落实相应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

1.6施工邻近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1****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①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自然保护区内。施工前要划定施工范围,****自然保护区一侧外扩越界施工和铺设;

②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自然保护区地块,施工时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

③****自然保护区一侧,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④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2)邻近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新增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

②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影响。

③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施工围挡措施,避免造成红线内的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

④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贴上危险废物标签,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非法倾倒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⑤进一步优化施工设备的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生态保护的区域,减轻施工噪声对红线内动物的影响。

⑥对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地块,施工期禁止外扩施工,施工期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保护意识,同时在紧邻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竖立施工警示标牌。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电站运行期间仅每1年/次使用水车运水产生的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外,无其他废气产生。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由松**庄升压站统一调度巡检人员。光伏板清洁废水沿光伏板件滴落直接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经过地表植被吸收、蒸发等,不会形成地表径流。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在招标选择设备时,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的原则进行设备选购,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

(2)定期检修、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稳定运行。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公司直接带走,不在项目区暂存。

(2)在对箱变进行检修时可能会产生少量废变压器油,收集后依托暂存于松**庄光伏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3)巡检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并入项目所在地乡镇垃圾收运系统。

5、运营期生态环境

(1)运营期间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应减少鸣笛,减轻对周边鸟类及其他小型动物的干扰。同时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日间进行,避免影响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

(2)加强恶劣天气下场区及道路地质的检查工作,排除隐患,发现水土保持设施破损、场区塌方的要及时修补、**水土保持设施;

(3)可用白色或红色的材料制作假人或假鹰、假猫等鸟类天敌的图像,放置于各光伏方阵内,防止鸟类误将光伏组件看作水面误撞造成鸟类死亡;

(4)光伏方阵区周围的铁丝围栏严格按照1.8m高建设,避免过高造成鸟类误撞;

(5)项目植被恢复措施应按照草光互补方案进行,恢复植被面积,既减少对鸟类及其他小型动物栖息地造成的分割,同时也可减轻场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6)巡检期间遇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时,须及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专业人员处理;

(7)草光互补种植优先选用乡土植物,禁止选用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6、光污染

(1)本项目需选用合格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尽可能选用绒面太阳能电池组件。

(2)合理设计和安装太阳能光伏阵列,项目根据地形设计,调整合理的角度,将放设角度错开周围的村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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