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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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村委会黄草坪梁子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村委会黄草坪梁子,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94m2,在****村委会黄草坪梁子**1部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包括雷达铁塔、雷达设备及附属设备;配套建设配电机房、危废暂存间等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7.55,环保投资占比3.5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场地内物料堆存、施工车辆行驶、物料运输、施工土石方堆存等)及施工机械尾气;废水:施工废水(混凝土养护、施工机械设备清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如厕废水、洗手废水等);噪声: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种作业机械、运输车辆、设备安装施工产生的噪声;固废:施工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电磁辐射、废气、固废及噪声。废气: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阶段产生的尾气;噪声:主要为雷达运行过程中发射机、雷达站机房和天线罩空调室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发电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不间断电源(UPS)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巡检人员巡检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电磁辐射:雷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①项目施工所需物料按需采购,减少施工场地内物料堆存,对场地内堆存的含尘物料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

②安排专人对项目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间遇到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③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

④施工期开挖土方中的碎石及时用于进站道路回填修缮,表层土及时用于站区北面回填,不在施工区堆存,同时及时将回填土石方夯实;

⑤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边界四周设置临时的彩钢瓦围挡。

(2)施工机械尾气

①项目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减少不正常运行的尾气排放;

②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运输量,严禁超载尾气排放。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养护、施工机械设备清洗,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SS。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的如厕废水、洗手废水等,如厕废水依托项目西南面约600m****管理站房旱厕收集,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肥料利用。洗手废水等其它生活废水收集至1m3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建设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

(2)雷达设备和辅助设施安装作业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合理施工;

(3)车辆运输进入施工场地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

(4)尽量避免施工设备同时使用,同时,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5)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减少不正常运行的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基础开挖,项目施工面积较小,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小,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包括碎石和表层土,碎石及时用于进场900m道路修缮填垫,,表层土及时用于站区北面场地回填,项目无施工期无弃土方产生。

(2)建筑垃圾

项目基础构建、塔楼和方舱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废钢材、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统一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3)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带盖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定期运至附近村屯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域设置在征地范围内;

②施工材料按需采购,不设置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不新增施工临时占地;

③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不设临时堆放场。

(2)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①对施工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做到分区分层开挖,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将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程度。

②合理设置临时排水、临时拦挡(先拦后弃)、临时苫盖等措施。

③施工产生的土石及时用于进站道路修缮和站区回填并压实,避免二次水土流失。

(3)植物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少对植被造成的破坏:

①进场施工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保护意识教育,让每一个施工人员了解生态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相关规定,禁止随意破坏植被,自觉保护好项目周边的植物;

②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和生活用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区域植被不必要的破坏。

③施工期间破坏的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需实施生态恢复措施,根据当地的物种分布特征,选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④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严禁扩大施工面积,避免施工车辆的超范围行驶,将施工范围限制在设计范围内。

⑤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不直接遗弃于施工现场,也不在征地范围外随意堆弃,及时进行处理。

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集中收集清运,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的天然植被中,既造成环境污染,又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4)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禁止猎杀兽类、鸟类。

②施工中控制声源。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保护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动物产生惊扰。

③施工期间加强施工场地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直接排放,减少废水、固废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属于天气雷达建设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来源于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由于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力,同时使用UPS不间断电源,一般情况下供电部门可以保证雷达站用电,为保障停电时雷达站的用电需求,项目配备1台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力供应的备用电源。

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临时停电时使用,使用时间很短、频次低,产生的废气量较少,设置排烟管引至方舱外排放,经周边大气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属于天气雷达建设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产生;项目雷达站无人值守,不设置食堂、卫生间等,无生活污水产生。

项目雷达站雨水经站区设置的雨水收集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站区外;由于项目不属于生产性项目,项目站区无“跑冒滴漏”等情况产生的污染物汇入站区雨水中,因此,项目站区雨水排至外环境不会导致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下降。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选用低噪声设备、方舱隔声、距离衰减、设备安装减震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自主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池,由环卫清运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分区暂存于站区2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③废矿物油:分区暂存于站区2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并严格按要求收集、转移、暂存项目危险废物,禁止危险废物室外存放。

②雷达方舱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一层方舱储油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

③项目要求雷达站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建立项目危废间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危险废物贮存间、雷达方舱,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从源头降低危废废矿物油及柴油泄漏的隐患。

(2)分区防控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包括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主要是危废暂存间和一层方舱储油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一层方舱储油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

②一般防渗区主要是一层方舱(不含储油间)、二层方舱,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③简单防渗区:项目站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3)过程防控措施

①加强雷达方舱巡检维护,防止储油间储油桶破损、备用发电机管道、阀门等破裂、损坏,导致柴油泄漏;

②公司安排专人定期检查项目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发现危废收集桶破损及时更换,发现防渗层破裂等现象时及时维护;对日常未按要求对危险废物收集、转移、暂存的行为及时纠正,避免危废泄漏。

6、电磁辐射防护措施

(1)管理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环保人员,对发射设备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全面负责雷达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②宣传科学的电磁环境知识,使周边公众全面、科学地认识电磁环境。

③雷达系统工作场所,应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④待项目建成运行后,必须实地测量电磁环境水平,参照理论预测值,以实测值为基础标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标准和保护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

⑤雷达运行期间加强雷达设备管理与维护。

⑥项目雷达站四周设置围栏,并在站内设置24h监控系统。

⑦雷达站建成后需对其周围电磁环境进行电磁辐射环境验收监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定期对评价范围及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辐射进行监测。

(2)技术措施

①合理设计雷达发射机的屏蔽体的结构,将电磁辐射的作用和影响限制在一定范围和水平之内。

②严格控制天线扫描仰角,仰角应在0.5°以上运行。

③建设单位应在当地规划部门备案,****发射台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由规划部门有效控制周围建筑物高度,在近场区0-365m范围内应控制建筑物的海拔不得高于2572.65~2772.15m。

④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管控项目雷达周边环境空间,项目周边禁止危害雷达设施和探测环境的行为。

⑤合理规划发射天线的布局,并对发射设备调试、正常使用进行科学化管理,正确设置发射机设备各项技术参数,使其输出匹配,对操作人员需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

(3)防护措施

要求在项目雷达站区建立“雷达站人员防护制度”,在站区配套防辐射服,雷达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及巡检人员进入雷达站区按照要求穿戴防辐射服,对工作人员进行保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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