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2026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6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60辆5.99米低入口纯电动城市客车;
二标段:20辆8.5米低地板短后悬纯电动城市客车;
三标段:10辆11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上述三个标段的招标内容包括车辆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开、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当投标人在前一****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分别为一标段 3660 万元、二标段 1620 万元、三标段 800 万元。
2.3项目地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三个标段均为 5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整车质量保证期为自车辆通过最终上牌验收之日起三年,部分总成及零部件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 3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2026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一标段) |
主要采购60辆5.99米低入口纯电动城市客车,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 ****2026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二标段) |
主要采购20辆8.5米低地板短后悬纯电动城市客车,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 ****2026年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标段) |
主要采购10辆11米纯电动城市客车,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商或其销售代理商(经销商)(销售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投标车辆汽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3.1.2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6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1.3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标书代写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70 分 技术响应: 15 分 实施方案: 14 分 动力电池延保 : 1 分 实施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 (1) |
投标报价 (7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70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3 (2) |
技术响应 (15)分 |
技术参数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 主要参数中“★”标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加“▲”项负偏离的,有一项扣1分;主要参数中其余参数负偏离的,有一项扣0.5 分;扣完为止。 注:主要参数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主要参数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表》为准; |
| 2.2.3 (3) |
实施方案(14分) |
实施方案和创新创意 |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方案、售后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措施、配件供应保障、售后服务团队、培训计划、车辆创新创意等方面。 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评审计分低于70%请评委做出详细说明。未提供相应评分项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以0.1为计分单位。 |
| 2.2.3 (4) |
动力电池延保 (1分) |
动力电池延保 |
动力电池在质保期10年的基础上,承诺增加1年质保的加0.3分,承诺增加2年质保的加0.6分,承诺增加3年质保的加1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ycggzy.****.cn)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140:8088/#,并选择**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49.****.17: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675。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189****5322;苏e通APP:400-****-1010;标证通APP:400-****-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5508;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省公共**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专线:189****5322;**数科CA:0515-****3400。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0515-****3535或0515-****353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蓝海路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 158****83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中心1号楼3楼
联 系 人: 范女士
联系方式: 181****6580
电子邮件: ****@qq.com
202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