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队消防车辆维保服务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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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6:51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11日 13:30 | ||
| 预算金额 | ¥36.9606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伟、沈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4291 /137****935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区科灵路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菥 0512-****90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一楼1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伟、沈剑 0512-****4291 /137****9352 |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大队消防车辆维保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队消防车辆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沈剑
项目联系电话:0512-****4291 /13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高新区科灵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菥 0512-****9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伟、沈剑 0512-****4291 /137****9352
代理机构地址: **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一楼1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路消防救援站 7辆,科灵路消防救援站7辆,通安政府专职队6辆,****政府专职队8辆,横塘政府专职队6辆,浒关政府专职队6辆,****政府专职队12辆,枫桥政府专职队5辆,镇湖政府专职队5辆,合计62辆消防车辆维保服务。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3:30标书代写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财政局《****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4、针对中****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
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张伟 电话:0512-****4291 /137****9352 地址:**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一楼103室
7、本次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发布,包含采购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澄清与修改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发布后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主管单位颁发的《机动车维修备案证明(经营范围: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的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交通运输主管单位管网查询截图)。
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一楼103室
4、售价:人民币100元/份
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3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一楼103室
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1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一楼103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9606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