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
发布时间 :2026-08-3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
出 让 人(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363745
拟受让人(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72539L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要求,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用地意向:
第一条 甲方将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土地总面积壹万叁仟陆佰捌拾捌平方米(小写13688.00平方米),土地出让总价款肆佰捌拾肆万元整(小写484.00万元)。其中第一宗地位于**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曼来村民委会、章朗村民委会,宗地编号为****,宗地面积(大写)玖仟零玖拾平方米(小写909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款(大写)叁佰贰拾壹万元整(小写321.00万元);第二宗地位于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暖和村民委会、曼来村民委会、章朗村民委会,宗地编号为532****05010GB00003,宗地面积(大写)肆仟叁佰叁拾肆平方米(小写4334.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款(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元整(小写153.00万元);第三宗地位于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暖和村民委会、曼来村民委会、章朗村民委会,宗地编号为532****05010GB00004,宗地面积(大写)贰佰陆拾肆平方米(小写264.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款(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万元)。
第二条 ****号宗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建筑高度≤24米;532****05010GB00003号宗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532****05010GB00004号宗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建筑高度≤6米。具体指标详见《**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2026年(**县)第23、24、26号。
第三条 乙方在本用地意向书的宗地范围内**建筑物的,应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2026年度第一批输变电工程独立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国家地方规范要求。
第四条 乙方知悉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的内容需在****窗口进行公示5日(公示网址:https://www.****.cn/gtj/gtj.dhtml),并根据公示期满的反馈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甲方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程序终止。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甲方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双方按本意向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五条 符合本意向书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乙方须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本协议出让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出让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出让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5日
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甲方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双方按本意向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单位(地址):****(**县茶乡路4号)
联系电话:0691-****529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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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