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司债权 | 资产转让 | ****0000 | 2026-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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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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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债权 |
4589.12万元 |
46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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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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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省**市**区**东路3-21号18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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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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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公司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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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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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挂牌价格(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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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司债权 |
4600 |
4589.1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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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公司债权 |
4600 |
4589.1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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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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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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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截至交易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2,000,000.00元,利息及罚息23,969,867.75元,已垫付未收回代垫费用910,372.00元,债权合计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及代垫费用3项合计66,880,239.75元。 3、抵押担保情况:****公司债权涉及抵押,抵押情况如下:******公司名下位于**省**市湖塘镇**路29-12号、13号、15号、16号,共4套商业房产;保证人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国盛****公司、**中育****公司、付维新、葛贤,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竞买人参与竞价摘牌前,需自行了解相关不良债权相关情况,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不良债权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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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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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第三届第八十二次董事会决议(二)****集团有限公司逾期债权资产处置项目实施方案申请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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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6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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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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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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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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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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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鲁泽正评报字(2026)第0806-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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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评估值(万元) |
458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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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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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债权受让方于《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一次性缴纳完毕债权转让价款。前期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等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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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5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挂牌公告的交纳时间,将交易****中心指**算账户。意向受让方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竞拍,若意向受让方参与竞拍但结果未拍得本项目债权,则交易保证金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对于债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一次性付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意****中心按照《****中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扣收保证金。受让方构成违约的,仍须承担本次交易活动受让方及转让方的全部交易费用。****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中心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0.1%收取,最低收取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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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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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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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他组织;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 4、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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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截至交易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2,000,000.00元,利息及罚息23,969,867.75元,已垫付未收回代垫费用910,372.00元,债权合计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及代垫费用3项合计66,880,239.75元。 3、抵押担保情况:****公司债权涉及抵押,抵押情况如下:******公司名下位于**省**市湖塘镇**路29-12号、13号、15号、16号,共4套商业房产;保证人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国盛****公司、**中育****公司、付维新、葛贤,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竞买人参与竞价摘牌前,需自行了解相关不良债权相关情况,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不良债权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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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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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万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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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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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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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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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 个周期。 B.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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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连续报价周期 |
10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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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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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4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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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省产权平台刘经理 |
0531-****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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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产权刘老师 |
0531-****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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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货联系人袁老师 |
185****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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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项目通过http://www.****.com/proj/tc/6d1db5d478****94810e03869e5abf0e“我要购买”参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