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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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市**区安四路99号院(御汤山)二区57号1至2层全部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0日10时至2026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co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因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可能产生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该房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数量)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意向竞买人可向拍辅机构申请查看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位于**市**区安四路99号院(御汤山)二区57号房屋,建筑面积570.97㎡,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 评估价:人民币22,951,900.00元 起拍价(取整数):人民币18,367,00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920,0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元或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联系方式:139****3948)。 三、 咨询看样 统一看样时间为2026年9月7日,预约看样电话177****7779,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具体看样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10-****2133;****住建委购房资格复核电话:010-****4535。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标的物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由买受人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 (二)关于房屋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请意向人在竞拍****公司,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买受人需按**破产拍卖平台规则支付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相关拍卖费用全额支付完毕后,联系拍辅机构预约签署成交确认相关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对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会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开发区支行,账号:133********5003029295】。 (三)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过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时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台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则顺延)联系辅拍机构,预约法律文书交付时间。管理人与买受人一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交付。双方在现场拍照确认交付后,标的物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因本次拍卖活动或拍卖标的所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刘法官 0335-****862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律师139****3948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孙先生177****7779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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