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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公 开 人:******公司管理人 | |
| ******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垫付诉讼费用的征求意见结果 公告 (2026)荣达破管字第20号 ****法院、各位债权人: ****法院****法院)根据**市****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2月12日作出(2026)苏028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20日作出(2026)苏0282破12号《决定书》,指定********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后经调查发现,荣达公司的债权形成时间主要集中在2009年至2015年间,荣达公司于2016年将所有资产全部抵给**市兴****公司****公司)清偿一家的债务,****村委会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法院****公司****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无效纠纷一案,荣达公司债权人是否同意垫付上述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事项,于2026年7月28日向已确认债权的债权人书面发函征询意见。 征求意见期内,管理人共收到3户债权人书面意见,其中:债权人**市****公司、**市**区汇昌****公司2户债权人同意垫付诉讼费用,马祥1户债权人书面回复不同意垫付诉讼费用。 目前,管****公司任何财产,虽本次诉讼的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经征询有债权人愿意垫付诉讼费用,管理人将适时提起“****公司****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无效纠纷”的诉讼。 特此公告 ******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债权人垫付诉讼费用的征求意见结果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