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经济开发区电子元器件(电容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装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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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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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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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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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Z10-123********579432C-****0817-001577-7
信息发布时间 2026-08-31 17:16:44
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电子元器****检测中心项目(装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县孚玉镇人民西路410号

成交金额:****686.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86.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开发区电子元器****检测中心项目(装修)

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洪文斌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093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维丽、张寅亮、仇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14579.6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91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宏业路孵化器南楼10楼

联系方式:廖先生 190 1600 8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车站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齐长红 151 7869 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90 1600 8158

十、附件

1.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
附件下载6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31
中标通知
宿松县经济开发区电子元器件(电容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装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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