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镇翁家区块云气LNG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镇翁家区块云气LNG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8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原有 LNG 终端设备为向****租赁使用,****公司专有物联网监控控制系统、安全联锁逻辑、泄漏检测、超压切断等专利 / 专有技术,设备硬件与云气智慧供气管理平台深度绑定,实现 LNG 供气全过程远程监测、安全告警、运维调度。现因项目运行需要,将原有租赁模式变更为直接购置该套在用终端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涉及的LNG 终端设备专有技术与平台绑定,不具备通用替换性。该套 LNG 终端设备硬件、安全控制程序、物联网通讯协议为****专有技术,配套专属云气供气管理平台,具备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设备安全联锁、低温保护、泄漏报警、远程管控功能与平台一一对应,其他厂商设备无法兼容对接现有在用系统,无法实现同等安全管控与运行管理效果。若更换其他品牌设备,现有运行监控体系将全部失效,需整套重建监控系统,会造成前期投资浪费。
为保障现场供气连续安全稳定,只能向原出租方采购该在用设备现场已就位安装、调试完成、投入实际供气的就是该供应商的特定成套设备。如另行采购其他厂商全新设备,需要拆除现有成套装置、土建改造、设备进场安装、压力管道报检、气密性调试、安全验收,施工周期长,会造成现场 LNG 供气中断,影响用户正常用气,存在燃气安全运行风险。本次采购标的就是现场正在使用的这一套云气 LNG 终端实物设备,该设备所有权归原出租方,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本套已就位在用设备。
市场无同等替代标的物经市场调研,其他供应商可提供通用 LNG 终端设备,但无法提供本项目现场当前已安装就位、已完成调试投运的这一套特定设备;也无法兼容云气专有物联网安全管控体系,不能直接替代实现现有全部功能。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该套在用LNG 终端设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溪沁街258****创业园1幢6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郑科军
联系电话:0571-****1012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千岛湖大道88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高**
联系电话:0571-****2556
联系地址:**县千岛湖镇环**路369号六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86.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