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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 ****财政厅 ****委员会关于印发〈****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民办发〔2019〕91号)认定程序。经幼儿园申请,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联合评估认定,现将**县2026****幼儿园通过评审的园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或有不符合认定标准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
一、公示期
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
二、举报电话
0855-****525****办公室)
****教育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