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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6年9月3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反映,以便我****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地址:****市**区枫林路18号**国控大厦(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楼
联系人:黄艳颀、戴芳萍、鞠** 电 话:0771-****680
附:****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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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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