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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商公告
****(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拥有的敦****公司等9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现予以招商推介。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基准日:2026/8/31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孳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押人及抵押物 情况 |
| 1 | 敦****公司 | 22,000,000.00 | 9,183,856.54 | 1,104,913.33 | 90,381.00 | 32,379,150.87 | 敦****公司、****酒店****公司、**市七****公司、陈海龙、谢桂芬、陈健 | 抵押人:敦****公司;抵押物:位于**市党**路西侧******管理中心综合楼附属1楼幢501、401、301、201、101铺房,建筑面积6715.33㎡(在建工程)及面积1200㎡(1.8亩)的土地使用权。 |
| 2 | **市****公司 | 22,000,000.00 | 4,389,032.93 | 1,163,066.67 | 128,058.00 | 27,680,157.60 | **市广发房****公司、傅志民、傅美蓉 | 抵押人:**市广发房****公司;抵押物:****广场北侧、****酒店东南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8861.54㎡。 |
| 3 | 敦****公司 | 12,383,113.40 | 8,386,084.83 | 490,990.45 | 0.00 | 21,260,188.68 | 敦****公司、李法杨、范书平 | 抵押人:敦****公司;抵押物:棉籽、加工的棉产品(已处置)。 |
| 敦****公司 | 21,794,300.00 | 12,314,195.93 | 864,144.00 | 0.00 | 34,972,639.93 | 敦****公司、李法杨、范书平 | 抵押人:敦****公司;抵押物:棉籽(已处置)。 | |
| 敦****公司 | 2,866,000.00 | 1,-601,213.07 | 113,636.90 | 0.00 | 4,580,849.97 | 敦****公司、李法杨、范书平 | 抵押人:敦****公司;抵押物:位于**省******政府北侧的厂房及机械设备。 | |
| 4 | ****商贸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1,736,431.84 | 864,898.67 | 235,924.00 | 28,837,254.51 | ****商贸有限公司 | 抵押人:****商贸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市七里镇红当**侧、大庙林场路口西侧房产(在建工程,面积9122.37㎡)和土地使用权(面积6809.08㎡)。 |
| 5 | **县****公司 | 5,917,870.62 | 3,935,521.60 | 330,456.36 | 37,366.00 | 10,221,214.58 | ****公司、肖德荣、李文龙、李溶 | 抵押人:****公司;抵押物:位于瓜****园区****工业园区)建筑物、构筑物及机械设备和土地使用权(面积2500㎡) |
| 6 | **市广发房****公司 | 52,000,000.00 | 24,441,300.00 | 6,721,693.33 | 426,800.00 | 83,589,793.33 | 傅志民、傅美蓉 | 抵押人:**市广发房****公司;抵押物:位于**市**区雄关路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5442.27㎡(53.16亩)。 |
| 7 | 敦****公司 | 23,000,000.00 | 9,407,900.00 | 2,840,500.00 | 339,000.00 | 35,587,400.00 | ****宾馆****公司、**市****公司、朱平、朱玉斐 | 1.抵押人:****宾馆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市沙洲镇鸣山路1166号集体用地及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共计1231.61㎡、房产4522.8㎡。 2.抵押人:敦****公司;抵押物:位于**市吕家堡乡盐茶村二组的机器设备及厂房。 |
| 8 | ****酒店****公司 | 32,500,000.00 | 4,262,600.00 | 2,301,216.67 | 112,400.00 | 39,176,216.67 | 刘爱 | 抵押人:****酒店****公司;抵押物:位于**市国道215线,供热****酒店房产8284.57㎡,土地使用权2525.29㎡ |
| 9 | **市恒鼎房****公司 | 73,841,200.00 | 8,556,600.00 | 4,021,884.03 | 471,184.00 | 86,890,868.03 | 高新平 | 抵押人:**市恒鼎房****公司;抵押物:位于**市七里****花园住宅361套,面积43723.61㎡;商铺9套,面积合计7500.49㎡。 |
| 合 计 | 284,302,484.02 | 96,613,523.67 | 20,817,400.41 | 1,841,113.00 | 405,175,734.17 |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6年8月31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面积以权证记载为准。4.敦****公司不良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且部分抵押物已灭失。5.敦****公司不良债权项下抵押物仅为在建工程,抵押物附着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存在抵押权不能实现的风险。6.**市****公司不良债权项下抵押土地上存在建筑物,建筑物未一并抵押。7.**市恒鼎房****公司不良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与施工方存在执行标的重合或被私售等情况,投资人可以自行前往了解。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方式为公开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欢迎广大意向投资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与我司进行洽谈。
联系人:马先生、褚先生;
联系电话:0931-****915/0931-****611;
地址:**市**区**路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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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