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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委托****对“南河(**市**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河(**市**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项目地点:**市**区荣山镇
建设内容:建设渔洞河沿岸生态缓冲带包含鱼龙村、高坑村、太山村三段总长1145m,****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5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则天南路106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9-****73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公司地址:**省**市**县淮口街道节能大道99号中节能**环保产业园105号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6999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邮寄至建设单位;
(2)电话联系建设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要提交的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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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