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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31
| 项目名称 | ****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白马渡镇、乐福堂镇、寿雁镇、仙子脚镇、清塘镇、蚣坝镇、营江街道、富塘街道、梅花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33.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平 |
| 联系人 | 蒋增华 | 联系电话 | 152****86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406.48 | 环保投资(万元) | 32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150亩,全部为流转土地,建设内容****基地750亩、****基地1400.00亩、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使用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2.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无碍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施工器材集中堆放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 | ||
| 承诺:**** 刘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