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万古镇杜庄村常态化产业帮扶项目
二标段监理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2026年**万古镇杜庄村常态化产业帮扶项目于2026年8月24****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2026年8月26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结束,在公示期内未收到质疑。2026年8月31日召开定标会议,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信息
1.1评审时间:2026年8月24日
1.2评审地点:****中心
1.3评标专家名单:索宪法、王斗斗、王同杰、郭廷兰、胡伟(招标人代表)
二、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三、定标信息
3.1定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
3.2定标地点:****中心
3.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
中标价:施工标段中标价的0.9%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总监:赵玉珍
项目总监证书名称和编号: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1173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地址:****示范区****中心C区4层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 |
六、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公司
地址:**省**万古镇、**省**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若瑶、杨晨耀
电话:152****3732、0372-****868
邮箱:****@163.co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A区016
联系人:邰俊丽
电话:0371-****8490 158****5653
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2137D
地址:**道口镇****段
联系人:贺亚明
电话:155****0066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