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监所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6】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局,代建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昌州街道红岩坪村4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879公顷(608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609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0060.2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30.854192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4)管线迁改(水、电、燃气、通信铁塔)、绿化移栽及拆除工程统一纳入监理管控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限:预计开工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建设周期:36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顺延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咨询大厦A栋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支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柳明熙 |
| 电 话: | 185****9672 | 电 话: | 023-****006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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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所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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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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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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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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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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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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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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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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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昌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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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1********0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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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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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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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50206823-0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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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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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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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29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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