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00449XQ-****0821-000768-4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8-31 17:13:18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2026年王截流乡韩台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 公开招标 | 672.876391 |
2026年王截流乡韩台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8月21日发布的2026年王截流乡韩台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
招标文件修改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11.7 |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要求: (1)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否则,已中标的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2)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诚信履约,增强公信力,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已有在建工程或有中标待建工程的(无论市内、市外工程),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以及“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且变更信息已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服务平台或原中标公示的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且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参加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其中标或成交无效。 |
修改为:
| 11.7 |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要求: 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否则,已中标的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
招标文件修改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标书代写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原有在建工程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手续)。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或办理的变更手续不符合法定原因、条件、程序,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修改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无在建工程包括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如发现有在建工程(含已发放中标通知书的项目),经查证属实即构成以虚假信息(事实)投标,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及****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给予的处理,包括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接受罚款以及投标资格限制等。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此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31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2026年王截流乡韩﹒﹒﹒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