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煤电化新能源一、****电站光伏场区割草外包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区老鹰山街道和董地街道 |
| 项目概况: | 2.1项目概况: **煤电化新能源一、****电站光伏场区割草外包服务项目面积包括:****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1100亩,主要分布在**区老鹰山街道和董地街道;****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810亩,主要分布在**区鸡场镇、龙场乡、营盘乡;****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5584亩,主要分布在**区陡箐镇、蟠龙镇和猴场苗族布依族乡;****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3360亩,主要分布在**区陡箐镇。****电站光伏场区需割草面积约10854亩(以光伏场区布板安装红线面积计算,安装红线内的面积为割草面积(含光伏板覆盖区域))。 2.2项目目的 ****电站持续稳定运行、提升发电效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要求,需及时清除光伏区杂草,并及时将杂物转移出场区妥善处置。 2.3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招标人管理要求变更,导致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被取消或不再被批准实施的,招标人有权提前书面通知投标人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实际服务期限结算费用,招标人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承诺: 1.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不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不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截止投标报价之日,不存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截止投标报价之日,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 | -- |
标段一
| 标段/包名称: | **煤电化新能源一、****电站光伏场区割草外包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8-12 18: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8-25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2.1项目概况: **煤电化新能源一、****电站光伏场区割草外包服务项目面积包括:****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1100亩,主要分布在**区老鹰山街道和董地街道;****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810亩,主要分布在**区鸡场镇、龙场乡、营盘乡;****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5584亩,主要分布在**区陡箐镇、蟠龙镇和猴场苗族布依族乡;****电站光伏场区已布板面积约3360亩,主要分布在**区陡箐镇。****电站光伏场区需割草面积约10854亩(以光伏场区布板安装红线面积计算,安装红线内的面积为割草面积(含光伏板覆盖区域))。 2.2项目目的 ****电站持续稳定运行、提升发电效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要求,需及时清除光伏区杂草,并及时将杂物转移出场区妥善处置。 2.3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招标人管理要求变更,导致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被取消或不再被批准实施的,招标人有权提前书面通知投标人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实际服务期限结算费用,招标人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承诺: 1.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不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不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截止投标报价之日,不存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截止投标报价之日,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公告PDF: | 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签章文件.pdf | ||
| 其他附件: | / | 公示期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8-31 18: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9-01 23:59:09 |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金额(元):
****000.00
采购单位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 联系人: | 毛泽道 | 联系电话: | 152****0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