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一期)B标段监理 | ||
| **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一期)B标段监理 | ||
| A02-124********17604XU-****0831-000072-7 | ||
| 正常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一期)B标段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一期)B标段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 |
|||||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规模:**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一期)批复概算总投资6972.75万元,本次招标为**市**区城市交通设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项目-基础建设工程(一期)B标段,**工程费预算约1861.24万元。 |
|||||
| 招标内容 |
对**四路(**大道北-**路)、**北路(**北路-**路)、沙湖路(工业路路口至韶州公园保安岗)、**大道北(奥园小区-****车行道或人行道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6.2711万平方米。 |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施工工期是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伍仟叁佰元整(¥355300.00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为:1.90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标书代写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 1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 2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 3 |
**华粤城市****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
||||
| 4 |
****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
||||
| 5 |
****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
||||
| 6 |
**粤****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单位 |
||||
| 7 |
******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概算审核服务单位 |
||||
|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31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9月22日9 时3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9月22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标书代写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9月22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场所:****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地址:**省**市**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 发布公告媒介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沙湖路18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1-****76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层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陈欣 项目经办人:詹韶玲 |
联系电话 |
0751-****93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0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