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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报废发动机拆解及废钢铁破碎干磨提质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报废发动机拆解及废钢铁破碎干磨提质改造项目
地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上团城镇西营井村村北,****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生产车间内,规划建设670m2报废发动机拆解作业区及900m2废钢干磨加工区。其中,拆解作业区购置2个9m2专用拆解平台,配套扳手、套筒、螺丝刀、小型电动起重机等辅助工具,并同步配套1套两级活性炭环保处理设施,用于报废发动机的专业化拆解,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拆解各类报废发动机5万台的处理能力;
同时,依托现有废钢破碎生产线,新增购置**剪、滚筒式干磨机、振动筛分机等设备,并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环保处理设施,开展废钢干磨加工提质改造。项目实施后,原破碎加工产能保持不变,仍可实现年加工破碎普碳废钢铁60万吨。
项目仅针对已建设的报废发动机拆解部分进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永飞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