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县十五五时期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评****政府采购项目(一标段)
甲 方: 乙 方:****
常用电话: 常用电话:135****512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刚
**县十五五时期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评****政府采购项目(一标段)业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招、投标文件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竣****管理局、政府办、消防、教育系统、群团工作部、**局、巡察办、统战部、国安办、党校、****技术局、后勤、医保局、**镇、土布加乡、甲措乡、芒热乡、索**、**乡);事前预算评审(编译局、人社局、政法委、统计局、融媒体、社会工作部、人大办、纪委、****中心、司法局、市监局、****草原局、****商务局、水利局、秋木乡、仁堆乡、普当乡、拉布普乡、艾玛乡)(详见采购清单)。
(二)项目规模:根据实际工程量情况确定
(三)项目地点:**县
二、项目评审范围及依据
本项目评审范围为 A、B、C、E、 。
A、概算 B、预算编制审核评审 C、竣工决(结)算评审 D、工程跟踪评审 E、其他造价咨****财政局委托为准)
三、合同期限
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
四、甲方责任和权利
(一)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结)算编制审核过程中项目所涉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相关乡(镇)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为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开展好项目相关编制审核工作。
(三)甲方对乙方履行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初步及最终报告,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对评审结论进行确认。
(四)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业务费用。
(五)对乙方在委托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进行全面考核。
五、乙方责任和权利
(一)乙方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定额、规范、标准、政策规定及招、投标文件指派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人员开展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结)算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后)。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展项目相关编制审核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客观真实、严谨认真、公正廉洁的原则,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审核成果,成果的格式和内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要求完成。
(三)乙方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对项目进行现场实际测量、踏勘,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项目审核结论,并对项目审核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负责。
(四)乙方对甲方委托业务负有全程——义务,除因工作需要且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泄漏项目单位的任何信息以及与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委托业务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
(五)乙方要求被评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含有关文字说明)时,应通过甲方指派代表负责转达及传送,严禁私自与项目单位接触。若发现乙方与项目单位私自沟通、恶意串通的,甲方有权终****机关处理。
(六)乙方不得向项目参建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项目参建单位的宴请,不得接受项目参建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名贵物品,不得有任何违反相关廉洁规定的行为。
(七)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开展期间,应对证据进行书面取证,对重要问题的处理及评审结论要及时同甲方进行沟通、商榷,不得擅自与项目参建单位沟通、交换意见,不得故意隐瞒事实,虚报、漏报、错报审核结果。一经发现核实将扣减委托项目的全部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履行后续服务职责。后续服务包括:对委托业务工作和结论补充、完善及解释工作等。后续服务为乙方的本合同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期限终止而停止,直至双方签订合同终止确认书为止。
(九)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转委托其他任何个人及机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已完成的委托业务支付甲方应付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六、审核结论出具时限要求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结论出具具体时限要求按以下原则确定。
1、预算送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预算送审金额100 mdash;500万元(含)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
3、预算送审金额500 mdash;1000万元(含)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非中介机构原因影响评审时效性的不计入完成时间内。
七、评审报告文件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审核业务后,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审核结果报告书3份,并附审核工作底稿一份、审核报告文件拷贝齐全的软盘一份及相关取证资料。
八、评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服务业税务发票必须真实、合法,且应保证甲方接受该发票不受其他第三方的追索、追责。
(二)委托项目审核费用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收费标准于每季度按照工作完成量(以出具审核结果报告为准)进行支****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财建〔2009〕18号)中的付费标准为基础)。
****财政局对中介机构提交的评审成果进行抽查,抽查项目审减金额总和误差率超过3%的视为不合格,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3% le;综合误差率<5%,扣除抽查项目应计评审费用30%。
2、5% le;综合误差率<8%,扣除抽查项目应计评审费用50%。
3、综合误差率 ge;8%,扣除抽查项目应计评审费用100%。
误差率=(抽查项目中介机构审定金额-抽查项目复核后审定金额)的绝对值/抽查项目送审金额*100%
九、评审报告质量的要求
(一)乙方编制的财政投资审核报告必须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1〕619号)文件要求编制。
(二)乙方编制的财政投资审核报告应至少包括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情况、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概(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竣工决(结)算的准确性。
(三)乙方编制的财政投资审核报告结论,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必须准确、合理、可靠。
(四)乙方编制的财政投资审核报告内容及对有关问题的反映应定性准确,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问题应提前告知,并进行重点说明。
十、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若合同中任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经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后仍无实质改变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另一方合同终止日期。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另一方及其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之日自动解除。若另一方及其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下落不明的,则自解除方在《**日报》、《**晚报》、《**日报》上自公告之日起5日后合同自动解除。
(二)若乙方投入本次工作的专业人员资质、数量、办公设备及办公场所与投标资料不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或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相关违规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乙方未按规程评审,报告质量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9〕648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扣减或拒付相应的委托评审费用;若造成重大损失,从履约保函中赔付损失,并终止合同,同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从事甲方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处理,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若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按合同终止日期向乙方结算服务费并给予适当赔偿;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终止日期前产生的服务费。
(五)乙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出具审核报告的,应缴纳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周计算,每延迟一周(一周按7天计算)按单个项目的付费基数的10%赔付。
(六)甲方工作人员在配合乙方工作过程中,若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乙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后续服务职责的,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或拒付相应的委托评审费用。
(八)有****财政局取消与乙方的**关系,三年内不得参与**县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1、转包、分包评审任务或借用资质承揽评审任务的。
2、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3、不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给财政部门、被评审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4、拒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评审委托合同规定义务的。
5、拒绝接受财政部门指导和考核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因违反职业操守等违****机关判罚、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其他政府部门列入 ldquo;黑名单 rdquo;的。
(九)乙方存在重大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财政局将单方面终止与其合同关系,三年内不得参与**县财政评审工作,违反执业准则的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者移送处理,性质和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追回相关项目评审费用。
1、在评审工作中串通舞弊、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2、违反——纪律,泄露评审工作中获取的国家——或商业——的。
3、违反廉洁评审规定或违反回避规定的,经核实查证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一年内累计2次被财政部门书面提出函告的,结算评审考核不合格次数累计达到三次,一次综合误差率 ge;8%的。
5、评审过程中未一次性告知,且无正当理由多次收取被评审单位送审资料。
6、利用评审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项目评审报告应当揭示的问题未揭示的,评审报告出现重大错项、漏项,出具不真实审核报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引起诉讼导致财政部门败诉的。
8、不履行委托评审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乙方出现第(八)、(九)款项中所述情形的,除对公司进行相应处罚外,责任将追究到个人,公司驻**总负责人、参与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三年内不得参与**县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十一、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迟延交付审核报告的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完成报告时间内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的法律证明。
(二)本合同所述的 ldquo;不可抗力 rdquo;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解释(含政策变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章之后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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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