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3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2026)鄂011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以下简称“楚耀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2026)鄂0112破20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资产及营运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高效推进破产程序,****法院监督、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本次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楚耀公司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楚耀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0日;法定代表人黄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2MA49CR44XH;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资质情况 楚耀公司名下持有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具体如下:
(三)主要资产情况 1.应收账款:楚耀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工程款,经审计机构初步核查,应收账款金额约8,681万元。应收账款审定金额以审计机构正式审计结论为准,实际可收回金额以最终清收回款金额为准。 2.应收股东出资:据管理人调取的工商档案记载,楚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共2家法人股东,具体股权架构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实缴出资55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实缴出资450万元,两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合计9,000万元。因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要求 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备充足资金实力,可提供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投资款项; 3.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 4.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从业经验,或可提供产业协同、业务**整合等配套支持,拥有成熟的经营管理能力; 5.****法院限制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严重失信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情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两家及以上主体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整体作为单一报名主体参与遴选。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满足本条第1项要求,且联合体至少一方满足本条款其余全部条件。联合体应当确定牵头代表主体,书面明确各成员分工、权利义务,并出具文件承诺联合体各方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上述条件仅为意向投资人报名的最低限制性要求,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必然入选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周三)17时截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主体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将全套报名材料盖章版原件(一式三份)邮寄送达管理人,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盖章版原件与电子扫描件均需在报名截止时点前送达,方视为报名完成。 现场/邮寄地址:**省**市**区美好****中心2****办公室; 报名邮箱:****@163.com; 联系人:杨律师; 联系电话:181****4924。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 2.意向投资人保密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主体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联合体报名的,需列明各成员分工、权利义务,并出具各方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授权范围、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函); 7.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若报名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的机构,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及报表; 8.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与本次意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9.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严重失信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未被限制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 10.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须自意向投资人账户付款)。 ****公司联合参与投资的,各公司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由牵头人整体提交。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支付至管理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管理人 开户行:****公司**临空港支行 账号:4161 5010 0100 6274 73 备注: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不享有参与遴选意向投资人的资格,即不能参与后续尽职调查、协商谈判等各阶段工作。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期间,意向投资人应支付500万元报名保证金,并将相应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进行补正,补正期限不视为对报名期限的**。报名期限届满仍未完整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标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和报名保证金的支付情况予以审核。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送达《资格入围通知书》。 (三)尽职调查 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的意向投资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期为意向投资人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4日内,意向投资人应在此期限内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并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1.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期限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并完成尽职调查后,可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期限为尽职调查期届满之日起14日内,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意向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并将盖章版原件与电子扫描件(存储于U盘)一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2.意向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 为****公司重整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方案应当****公司的经营方案、偿债方案、重整投资款金额、支付期限和方式、股权调整方案等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有效执行,意向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若仅有一名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法院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若未能达成一致,管理人将重新招募投资人。 若有多位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从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方案可行性的角度出发,选定一家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选定一至两家意向投资人为备选投资人。管理人将向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分别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及《重整投资人(备选)确认函》。 (六)签署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应当于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3个工作日****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5日内向管理人缴纳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管理人将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转换 意向投资人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前述款项均不计利息。 2.保证金的退还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前书面通知管理人放弃参与投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落选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前原路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对于确定为备选投资人但未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原路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保证金的没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附件的; (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放弃或要求退出投资的; (3)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 (4)违反本公告及已出具承诺文件中的实质性义务的。 五、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各意向投****公司基本情况,系基于管理人目前掌握的资料及信息整理而成,受限于资料获取、时间成本及调查手段,****公司的全部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自行分析判断等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意向投资人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意向投****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对入围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须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意向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公司转入重整程序,本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效力自动延续,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身份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转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相关程序及要求原则上不发生变化。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管理人决定终止本次招募、遴选工作的,已收取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程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五)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发生变动的,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需了解详情,烦请联系管理人洽谈。 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