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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52026XS****619
穗规划**预选〔2026〕2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核发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6-08-31 | |
| 项目名称 | **街沙螺湾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综合受理号 | nsMB2D075********0905980 |
| 建设单位名称 | ****(****管理局) |
| 项目建设依据 | **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
| 项目拟选位置 | **市**区连溪大道与环市大道交叉口北侧 |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5932.6平方米,农用地13027.65平方米(草地1417.2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610.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904.95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以发改立项批复文件为准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3.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
| 附注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逾期未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的,本书自行失效。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 |
| 202********35708 |
| 穗规划**预选〔2026〕280号 |
| ****152026XS****619 |
| **** |
| 2026-08-31 |
| ****(****管理局) |
| **街沙螺湾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
| nsMB2D075********0905980 |
| **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 |
| **市**区连溪大道与环市大道交叉口北侧 |
| 地上总用地面积15932.6平方米,农用地13027.65平方米(草地1417.2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610.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904.95平方米 |
| 以发改立项批复文件为准 |
| 1.**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3.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逾期未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文件的,本书自行失效。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市水务管理条例》《**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