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创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5〕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瓯越英才计划-瓯越工匠”(以下简称“瓯越工匠”)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6年“瓯越工匠”计划在全市遴选不超过150名,其中40周岁及以下入选者原则上不少于50%。温医大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医院均为2名,其他二级单位(部门)各为1名。
(一)遴选方式
采取直接认定和集中评审2种遴选方式。
1.直接认定。对获得**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类项目第一名的选手,经核查及公示,直接认定为“瓯越工匠”人选。
2.集中评审。由各县(市、****社保局、市级主管单位和省部属在温单位集中申报推荐,****社保局****工会根据遴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公示确定“瓯越工匠”人选。
三、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遴选工作聚焦产业人才需求导向,重点在电气、鞋服、汽摩配、泵阀、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5+5+N”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人才中遴选产生。
(三)入选人员中,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60%,“5+5”产业领域重点企业(人才指数前100企业,下同)经自主评价推荐程序的入选者不超过50名,重点选树各行业青年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推荐一定比例的女性技术技能人才申报。
四、遴选条件
“瓯越工匠”人选应当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且在温全职工作2年以上,人员年龄和在职工作等计算时间点为2026年9月。
(一)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县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职业技能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可不受高级工资格限制)且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或入选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带徒传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有贡献,或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成绩前三名;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职业技能带头人等称号;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选手,予以优先推荐;
3.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4.****工作室、****工作室的领办人,领衔一个3人以上技能人才团队;
5.在技能引领带动就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二)推荐人选要重点面向制造业企业遴选,特别是省、市政府公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制造业首台(套)企业〕;“5+5”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可自主评价推荐1名年薪10万元以上的技师,经择优评定列入“瓯越工匠”项目并享受相关待遇。
(三)已入选省级各类高技能领域人才培养项目的人员,已入选《**市人才分类目录(2026)》中E类人才(含)以上技能荣誉的人员,不予推荐。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一般不予推荐。
五、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者填写附件1、3、4、5,并按要求整理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完整的pdf)于2026年9月2日(周三)前发送至****@126.com。
附件1 瓯越工匠申报表
附件2 业绩材料格式要求
附件3 业绩佐证材料汇总表
附件4 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5 申报人选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6 纸质材料要求
组织人事部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