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日常维护用品2026-2027年度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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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日常维护用品2026-2027年度物资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8-2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禁止恶意竞争:保证为招标人甄选合格供应商,保证供货质量,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报价出现畸低或畸高的情况,开展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并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报价过高或低于项目成本的质询和判定的程序。认为有恶意竞争倾向的,应启动质询程序,即要求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场情况而定)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特征和规模相似)的投标报价,且有足够证据表明投标商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本项目,并未发生因投标商原因增加的任何费用。②提供投标商企业因使****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工程成本的相关材料。③提供投标商的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采购的设备,材料单价低于当时市场平均价格的。④提供其他有关降低企业工程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评委小组不接受任何单方面可以做的承诺,投标人对提出的质询拒绝澄清、说明或仅用自愿承诺实施、自有设施设备闲置、自有材料不计成本等方式进行补正说明,或仅简单陈述而无法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不能合理阐述投标报价并非过高或低于项目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不予采信,并认定其低于项目成本,或报价远超项目合理利润,而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已更改。标书代写

3、更正日期:2026-8-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澄清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澄清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柏**路

联系人:肖娟娟

联系电话:0717-****00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兰台横路8号天臣科技港D栋二楼

联系人:黄蕾

联系电话:07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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