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西辽河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模式为 EPC 模式。总用地面积为 5342.69 ㎡,其中西辽河文化景区 581.14㎡,****广场雕塑、哈民遗址群雕、西辽河文明浮雕墙、水利枢纽导览展示牌、镜面装置提升、景观座凳、硬化铺装、景观照明、监控、栏杆翻新等内容;麦新红色文化体验区 2728.26 ㎡,主要建设“麦新红色文化体验区”入口标识、西辽河流域展示牌、水利工程科普互动展示牌、旱溪花境湿地保护科普互动墙、“麦新记忆”战役演练场记装备、导览展示牌、毛石花坛、绿化、硬化铺装、景观照明、监控等内容;配套服务设施区面积 2033.29㎡,****停车场、旅游厕所、绿化、景观照明、导览展示牌等内容。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县西辽河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自治区**市**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508室),邮编: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县西辽河文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麦新镇
联系人:窦伟
联系电话:159****09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人民路40号(书香门第写字楼1508室)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刘婷、刘静
电 话:0471-****438 153****5220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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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31日